教学管理制度
学院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认定及计分办法
更新时间:2019-08-12 10:23:00  |  点击次数:1943次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和《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关于修(制)订专业教学计划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活动在提高大学生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建立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深度融合、相辅相成的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制定本办法。


二、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院成立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认定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院团委、各教学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学分认定的指导、审核及检查工作。
第三条 各系成立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认定小组,由系主任任组长,分管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工作的副主任、教务秘书、团委书记及班主任为成员,负责本系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的认定及公示工作。
第四条 各班成立由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的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核算统计小组,在班主任的具体指导下,负责本班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的统计核算工作。


三、认定要求

第五条 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活动包括科技竞赛与文体活动、学生社团活动、学术科研实践、社会实践、讲座报告、读书笔记、技能认证等,详见《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计分办法》(附件1),集体项目按《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集体项目计分分配比例表》(附件2)计算学分。
第六条 同一成果获得不同级别奖励,只以最高级别计入一次。
第七条 本科学生须在第六学期前修满4学分。如不足4学分,需在第七学期补修。


四、认定程序

第八条 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每学年认定一次。新学年开学后1个月内核算前一学年的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具体步骤为:
1.个人申报:由学生本人根据前一学年参与的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活动情况,如实填写《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申报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班级核算统计:班级学分核算统计小组根据本办法对本班的申报材料进行核算统计,汇总并填写《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汇总表》(附件4),核实无误后,报所在系学分认定小组认定。
3.所在系认定:所在系学分认定小组对班级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认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由认定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学分。
4.学院审核:各系学分认定小组将认定后的《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汇总表》报学院学分认定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第九条 第七学期末,各系团委汇总四年级学生在校期间所修素质拓展与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填写《20  届毕业生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总表》(附件5)并报教务处,由教务处导入教务管理系统。
第十条 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认定原始材料和《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汇总表》由各系团委保存。保存至学生毕业后四年。
第十一条 凡申报材料中出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附

第十二条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计分办法》计分项目及分值的变更,由学院素质拓展与实践创新学分认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8级起施行。

分享到:

版权所有 西部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经济管理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