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栏目
服务指南首页 > 服务指南 > 正文
图书馆书刊借阅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19-10-12 15:15:40  |  供稿:  |  点击次数:4099次

一、普通图书借阅

(一)读者持校园卡可通过馆内自助借还机借还图书。

(二)借书前应仔细检查图书是否完好,如发现污损、残缺等情况,应向本馆工作人员声明,加盖残损标记印章后再去借阅,否则图书还回时由借阅者自行担负赔偿责任。

(三)续借图书可在网上办理,每册图书仅限续借1次。

(四)读者可通过馆藏书目查询系统(OPAC)网上预约已外借图书,并注意查询所预约图书是否已还回,及时到图书馆服务台索取图书。

(五)读者借阅图书逾期、损毁、遗失,按本馆《借阅图书逾期、损毁或遗失的处理规定》执行。

二、特殊文献阅览

特藏图书、工具书、现刊、合订本期刊、报纸仅供读者在馆内阅览,概不外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