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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更新时间:2010-04-27 00:00:00  |  供稿:学院办公室   |  点击次数:6255次

 

各系(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体育之春”活动是我院为全面贯彻国家“阳光体育活动”号召,丰富师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师生综合素质而举办的一项品牌校园文化活动。为了传承和创新校园文化活动精品,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关于举办第二届“体育之春”活动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429(星期四)、430(星期五)停课,全院师生共同参加第二届“体育之春”开幕式以及各项竞赛活动。

1428下午4:30举行第二届“体育之春”开幕式预演。

2429上午900举行第二届“体育之春”开幕式。

3429下午、430全天开展各项竞赛活动。

4429730举行“唱响青春”校园歌手大赛决赛。

二、相关要求:

1、全院教职工须按时上下班,参加“体育之春”各项活动。

2、各系副主任全面负责,专职辅导员和班主任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全体学生参加“体育之春”各项活动。

3、停课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考勤纪律,认真做好考勤工作。确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严格履行请假制度,教职工在党务与人力资源工作部办理请假手续;学生在所在系副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统一协调安排。

特此通知

 

              

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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