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校内规章 > 正文
西北师范大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转接程序
更新时间:2018-09-12 15:43:25  |  点击次数:3867次

一、外单位人员进入我校

    1、甘肃省内人员进入我校,须持县级以上党委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直接写:中共西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具体程序如下:

    原单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西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外省(市)人员进入我校,须持县级以上党委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再由甘肃省委组织部转至中共西北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具体程序如下:

原单位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西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预备党员必须携带或由单位以机要形式寄发本人入党相关材料。

    二、本单位人员离开我校

    1、调入甘肃省各市(县):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西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接受单位

    2、调到外省、市: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西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甘肃省委组织部

    三、本单位人员各部门之间内部调动

    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西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调入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四、相关要求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由党员本人办理及携带,不得交由他人。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在有效期之内交到组织关系转往单位党组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