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中文系学生干部行为规范
更新时间:2019-07-17 00:30:10  |  点击次数:2918次

一、目的

为完善学生干部制度建设,加强学生干部内部管理,维护学生干部的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中文系所有学生干部。

三、工作要求

(一)仪容仪表

1.头发:头发要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无头屑、头发不宜过短,不准许剃光头,不准漂染或留怪异的发型。男士鬓角不宜长于耳部、发尾长度部触及衬衫领口。

2. 指甲:指甲应经常修剪,保持清洁。

3. 胡须:不得蓄须。

4. 口腔:保持口气清洁,工作期间尽量不吃有异味的食物。

5. 化妆:女士化妆淡雅洁净,切忌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6. 着装:着装应干净、整洁。忌在工作时着奇装异服或个性过分张扬的服饰。

(二)行为

1.同学相遇应相互问候或点头行礼表示致意,与学长相遇应停止行进进行问候或点头行礼。

2. 学生干部互相称呼应以职务相称,低年级干部也可称呼高年级干部为学长。

2.谈话以使对方听清楚并且不影响他人工作为宜,不得大声谈笑、唱歌或打口哨。

3.使用礼貌用语,语言不得粗俗,严禁带有攻击或侮辱性质。

4.参与举办各项活动期间听从活动负责人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5. 在公众场合应举止稳重、得体。不得打闹、嬉戏

(三)电话

打电话的礼节可以归结为“礼貌、简洁、明了”六个字。使用电话交谈时,要注意语言简洁明了。电话用语要言简意赅,将自己要讲的事用最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出来。在办公室打电话,要照顾到其他电话的进出,不可过久占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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