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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关于校内选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6-08 17:18:27  |  点击次数:3392次

各系(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第 46 号令)等文件精神,为加强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在校内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聘范围

1.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相关的学科专任教师;

2.已取得硕士学位或具备高教管理助理研究员及以上资格的党政管理干部;

二、基本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

2.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

3.信仰坚定、学识渊博、理论功底深厚,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

4.在学院工作6年及以上。

三、岗位类别

本次选聘岗位为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与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两类。

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相关的学科遴选1-2名教师组织培训后转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现有党政管理干部中,通过专业知识、教学能力测试等环节,遴选2-3名可胜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党政干部转岗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四、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王喜存

成员:孙建安  宫玉梅  杨晓宏  王允端  刘政君   

邢永祥  刘艳慧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由邢永祥担任办公室主任。

五、选聘程序

1.2020 6 12 日前本人将申请表(见附件)交至党委教师工作部(办公楼4019室,联系人:尚宏利)。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后,提交领导小组审核;

2.2020 6 15 日前领导小组确定拟考察人选;

3.2020 624 日前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牵头,会同教务处开展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考察,并将结果提交领导小组审核;

4.2020 6月底,领导小组将审核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

六、政策支持

1.聘为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全职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学、科研等工作;

2.聘为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办理教师资格证;

3.聘为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可转为教师系列,职称平转和晋升按有关文件执行。已具备助理研究员资格的人员,可直接聘任为讲师二岗;

4.聘为兼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师,按照“双肩挑”教师对待,教师岗位职责按照相应岗位职责考核。

 

附件: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选聘申请表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202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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