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实验中心
实验室使用规则
为保障实验室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规则。
一、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本室人员的安排和管理,认真填写使用记录。
二、未经同意,非本室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内做实验;任何人也不得以任何借口长期占用实验室。
三、仪器设备应摆放整齐,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以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
四、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在实验课前,要了解和掌握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构造和原理,实验操作规程;按实验内容、目的和要求认真进行预作,熟练掌握技术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五、学生上实验课时,要在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首先明确了解实验目的、方法、步骤,掌握具体使用仪器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及应注意事项。必须认真细致地按规程进行操作,如实验室结束后经教师审查不合格,必须重作。
六、实验时,凡因乱动乱用违反操作规程,损坏仪器设备,造成事故者,要按《仪器设备损坏(遗失)赔偿制度》赔偿。
七、学生搞设计型实验,要有设计方案,经教师审查合格、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不允许进行实验。
八、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实验材料、水电等,避免浪费。任何人不得将仪器设备、材料、药品带出实验室,违者必究。
九、室内严禁吸烟,注意防火、防盗,严防事故发生。
十、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严禁喧哗,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十一、实验结束后,要对实验仪器设备、材料、进行清点、归位、入库,以防丢失和被盗。
十二、实验结束后,实验室人员负责检查并关闭水、电、气及门窗,检查、督促值日。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实验中心
二〇〇四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