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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6-09 16:29:07  |  供稿:  |  点击次数:4629次

关于印发《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系(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经2021528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202168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劳动教育的意义

通过开展劳动教育,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热爱劳动、投身劳动、尊重劳动,弘扬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价值取向。让学生在学习和掌握基本劳动知识技能的过程中,领悟劳动的重要意义,在实际亲历的劳动实践中,感受劳动的艰辛和收获的快乐,增强获得感、成就感与荣誉感。

二、劳动教育的内容

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本科阶段完成不少于36学时的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分为劳动理论教学和劳动实践两部分,认定2学分。劳动理论教学部分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劳动实践部分根据劳动内容分别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及各系组织实施。

1.劳动理论教学(12学时)

形式:采用线上教学方式

开设学期:第3学期

教学内容:包括劳动与人生、劳动与文化、劳动与经济、劳动与法律、劳动与社会、劳动与心理、劳动与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与安全、劳动与工会、劳动与未来等。通过劳动理论教学,使学生掌握通用劳动科学知识,引导大学生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和社会主义劳动关系,树立正确的择业就业创业观,具有到艰苦地区和行业工作的奋斗精神。

2.劳动实践(不少于24学时)

时间安排:2-3年级开设,每学年不少于12学时

实践内容:包括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

1)日常生活劳动:包括统一组织的宿舍卫生保洁、个人生活事务处理、勤工助学等活动。

2)生产劳动:包括专业实习实训、见习、社会调查、专业服务和创新创业等活动。

3)服务性劳动:包括校园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绿化美化、校园垃圾分类校外公益劳动、公益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

劳动1小时按1学时计算;劳动时长较长的同一劳动最高记4学时。

三、劳动教育实施要求

1.3学期,教务处组织安排劳动理论课程,由各系组织学生在线学习。

2.35学期初,由各系按照实践内容及要求制定学年计划,规定劳动实践活动的具体时间、内容及要求并组织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各系要充分发挥班主任、辅导员作用,结合共青团、学生社团等各方面力量,合力开展劳动实践活动,可聘请相关行业专业人士担任劳动实践指导教师。学生劳动表现评价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学生学年评优、评奖的重要参考。

3.各系要认真组织劳动实践活动,强化劳动安全意识,每次劳动前做好安全教育,指定专人做好劳动实践时间、时长、劳动内容及考勤记录。第46学期末,做好本学年劳动实践学时统计工作。劳动工具由后勤管理处统一提供。

4.7学期初,学生提交劳动教育总结,各系根据学生劳动教育总结及两学年劳动实践考勤记录、劳动时长、劳动质量综合评定学生劳动实践成绩并报送教务处。

5.教务处按劳动理论课程40%,劳动实践60%的比例评定劳动教育总成绩。劳动理论课程不及格或劳动实践时长达不到24学时的,成绩定为不合格。成绩不合格者,需重修劳动理论课或补齐劳动实践时长。仍不合格者,按结业处理。

四、其他

1.本方案从2020级学生开始实施。其他年级在校生主要以劳动实践为主,参照本方案执行。

2.本方案由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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