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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9-09-24 00:00:00  |  供稿:学院办公室   |  点击次数:10941次

 

各系(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庆节、中秋节放假通知精神,为了确保师生员工渡过一个愉快、祥和的节日,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国庆节、中秋节:101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1(星期四)102(星期五)103(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4(星期日)照常公休;103(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5(星期一)106(星期二)927(星期日)1010(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7(星期三)108(星期四) 9月27(星期日)1010(星期六)上班,分别上107(星期三)、8日(星期四)的课程。

二、工作要求

(一)学院办公室要负责安排好国庆节放假期间白天总值班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做好值班安全检查、监督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妥善协调处理,不得延误,做好值班记录。落实信息“零报告”制度,各有关单位每日定时向学院办公室汇报节日期间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安全稳定工作以及防范处理邪教等信息,经学院办公室汇总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坚决防止出现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问题。同时,要强化校园网络安全监管,净化网络信息内容,及时封堵和删除反动、恐怖、色情、暴力特别是煽动串联、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等有害信息。

(二)学生处要安排专人做好在校学生甲型H1N1流感的监控和信息收集及晨检、午检工作,每天16时前将信息汇总后报学院办公室。特别要加强对国庆期间外出、回家返校学生的疫情监控和防范工作,确保学院的正常教学管理秩序。同时,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及稳定维护等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三)教务处要安排专人做好节日期间教职工甲型H1N1流感的监控和信息收集及晨检、午检工作,每天16时前将信息汇总后报学院办公室,尤其要加强节日期间外出教职工的登记及疫情防控工作,登记要明确外出地点,加强返校时的疫情监控力度,确保全院师生员工的健康。同时,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在校学生的自习教室,保持空气流通,保证学生学习生活的安全有序。

(四)后勤管理处要做好节日期间饮食供应及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和卫生监督工作,防止食品中毒及疫情隐患,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同时,做好校园环境美化工作,认真抓好校园环境卫生保洁及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消毒工作,及时清理垃圾,加强环境管护,确保校园环境干净、整洁。基建办公室要加强工程监督管理和安全检查,保证新建教学楼尽快交付使用。

(五)安保与公寓管理处要加强校园治安巡逻和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反应灵敏、应对迅速的预警处置机制,确保安全、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等信息捕捉到位,反应防范到位,化解处置到位;要联合学生处、各系加强在校学生管理和公寓管理,保持安全稳定,保证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要联合各单位检查、防范和督促各部门,尤其是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在国庆节前后的防水、防电、防漏、防盗等防灾害工作,确保学院财产安全。同时,要做好公寓卫生清洁及消毒工作,加强疫情监控,防止疫情发生。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坚决杜绝闲杂人员随意出入校园。

(六)各系要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维稳、防疫、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认真落实晨检、午检制度,及时发现掌握学生发烧、咳嗽、流涕等流感症状和肺炎等呼吸道感染情况,充分利用多种信息渠道,加强疫情信息报告力度;要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和稳定维护及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置和排解,有效预防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做好学生回家、外出、留校等假期去向的登记造册工作,明确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要向学生处报告备案,并安排好学生宿舍检查、巡查工作。

(七)图书馆、实验中心及公共课程教学部要加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值班工作,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

(八)节日期间,校庆各工作小组,在学院校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工作计划和进度,有序、高效做好校庆的各项筹备工作。

(九)学院原则上不同意组织师生集体外出,确因工作关系需组织师生集体外出实习考察的单位,须向学院办公室报告备案,并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出行安全。严禁各单位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假期,教务处要联合学生处、各系做好节日后第一天上课情况的检查及学生出勤情况的检查等工作,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十)学院领导、各系(部、中心)及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在长假期间要求24小时手机开通。

请各单位于2009930日前将节假日期间的轮流值班表分别报学院办公室和安保与公寓管理处备案,以便学院综合协调、防控和处置校园内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

特此通知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值班要求)

一、按时值班,坚守岗位,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对于因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值班负责人要对各值班点值班人员进行督促检查并处理有关问题。

三、值班人员每天要对校园、办公楼、教学楼及学生公寓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对来文来电要及时处理,不得延误,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及校园、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公寓楼等的安全检查工作。交接班时间为值班最后一天下午1730

值班时间:上午8 001200;下午230600

值班地点:办公楼一楼大厅

总值班电话:7970891

门卫值班电话:7970349

教学楼值班电话:79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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