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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关于举办第二届“体育之春”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0-04-12 00:00:00  |  供稿:佚名   |  点击次数:8364次

 

“体育之春”活动是我院为全面贯彻国家“阳光体育运动”号召,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陶冶学生情操,发展学生个性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而举办的一项品牌校园文化活动。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校园文化建设,传承和创新校园文化活动精品。现将第二届“体育之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届“体育之春”活动,以开展有益于广大青年学生身心健康的体育、文化、艺术活动为主要内容,面向全体学生,立足阳光体育,着力提高学生的健康意识和参与意识,积极搭建融体育、文化、艺术于一体的全方位校园文化平台,把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活动的大众化,达到全员健身的目的,体现活动的文化性和艺术性,充分展现知行学子的风采,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活动组委会:

    问:萧     张建忠   倪志新   李元旦

总 指 挥:王剑波

副总指挥:尹顺民  

    员:张儒林        许信胜   厉树忠   卢永红

          陈则恕   颜荣芳   时胜利        杨四海

          郭夫敏   田学功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由尹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组织策划组、宣传协调组、活动竞赛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

1、组织策划组:负责“体育之春”的组织领导、总体策划、活动方案的审定以及重要问题的研究决定等。

  长:尹顺民

副组长:刘政君

  员:李岩民             王允端   文志杰  

             刘远聪   徐存艳   巴俊才   蒋志强     

             王志琼

2、宣传协调组: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实施,开幕式节目的排练、筛选,舞台搭建、布置,活动的各项宣传报道等。

  长:刘政君

副组长:李德荣

  员:王          邢文博   张正春   侯永艳  

             张振中   崔加强        王志琼

3、活动竞赛组:负责活动组织指导,制定竞赛规程、编印秩序册、提供竞赛器材、安排竞赛场地、统计竞赛结果,保障各项赛事顺利进行。

  长:司 

副组长:王 

  员:李          张雪梅   李德荣    

        邢文博   张正春   侯永艳        张振中

        崔加强        王志琼

4、后勤保障组:负责活动期间校园环境卫生的净化、美化以及活动场地、用电、用水及其它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长:田学功

副组长:陈永生

  员:刘建伟   秦宝华   董智林

5、安全保卫组:负责维护活动秩序,保证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长:白 

副组长:岳仕金

  员:任斌强       

三、活动主题:

我阳光、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

四、活动时间:

20104154(如有不确定因素,时间另行通知)

五、主办单位: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工会

六、承办单位:

各系团委

七、活动内容:

本届“体育之春”活动分为开幕式、“阳光体育篇”、“文化艺术篇”和闭幕式四部分。

(一)开幕式

1、时间:2010428(如有不确定因素,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学院操场

3、内容:

1)入场式、大型团体文艺表演(428);

2)竞赛项目决赛(428);

3)“唱响青春”第五届校园歌手大赛决赛(428)。

4、入场式要求:

1)各系以班为单位组成方队,方队设举牌手、旗手各一名,一、二、三年级全体学生参加;

2)代表队经过主席台时,可进行各种形式的表演(包括风采展示、队形变换、口号等),时间不超过1分钟。

(二)阳光体育篇(三大类,共二十一项)

1、时间:

1)预赛:41425

2)决赛:428

2、地点:学院操场

3、项目:

1)竞技类:

①个人:

男子组:501002004008003000、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女子组:501002004008001500、跳远、三级跳远、实心球。

②团体:

男、女4×100接力、男、女4×200接力。

2)趣味类:

①定点方圆:定点投篮、发足球点球;

②妙脚生花:踢毽子、跳绳、足球颠球;

③同舟共济:绑腿跑、布袋跳;

④谁与争锋:拔河。

3)球类:

①五人制足球;

②三人制篮球。

4、活动要求:

1)所有项目预赛由各系组织,团体项目以宿舍或班级为单位组织参赛,个人和团体预赛均取前10名,发给纪念品;

2)半决赛、决赛由学院统一组织,各系上报预赛个人前5名,团体前3名参加半决赛、决赛。各系团委负责做好预赛结果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3)教工组竞赛由学院工会另行安排。

4)其它事项参见《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第二届“体育之春”竞赛规程》和《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第二届“体育之春”竞赛项目规则》。

(三)文化艺术篇(共两项)

1、时间:41429

2、地点:学术会堂、大学生活动中心

3、内容:

1)“我的健康我做主”运动、健康常识知识竞赛

2)“唱响青春”第五届校园歌手大赛

4、活动要求:

1)“我的健康我做主”运动、健康常识知识竞赛以系为单位组织代表队参赛;

2)“唱响青春”第五届校园歌手大赛通过在全院范围内海选方式,最终产生校园“十佳歌手”。

(四)闭幕式

1、时间:5月上旬;

2、地点:综合教学楼前广场;

3、内容:表彰奖励、文艺演出。

八、评比表彰:

(一)本届“体育之春”所有项目均设个人一、二、三等奖,设团体一、二、三等奖、“阳光体育优秀班级”和“优秀组织奖”。团体一、二、三等奖表彰在阳光体育竞赛中成绩优异的各系;“阳光体育优秀班级”用于表彰在本次“体育之春”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15个);“优秀组织奖”用于表彰在本次“体育之春”中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较好,入场式、预赛组织等组织工作良好的各系(3个)。

(二)个人一、二、三等奖根据比赛成绩确定;团体一、二、三等奖根据阳光体育竞赛各系积分排名确定;“阳光体育优秀班级”根据班级积分排名确定;“优秀组织奖”评选由本届“体育之春”活动组委会评选。

(三)各系积分由活动竞赛组根据竞赛规程组织实施,各班级积分由各系团委根据班级积分办法负责组织实施。

(四)班级积分办法为:1、班级成员参加开幕式各项表演积2分;2、参与开幕式各项组织、服务工作积1分;3、参加“体育之春”各项竞赛每参加一项积1分;4、在预赛中个人取得前10名者以0.5分起计,每进一名次累加0.5分,团体取得前10名者以1分起计,每进一名次累加1分;5、在决赛中个人取得前10名者以1分起计,每进一名次累加1分,团体取得前10名者以2分起计,每进一名次累加2分。

九、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体育之春”活动是我院团学组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素质教育,推进学院精品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各承办单位要把活动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文化育人、服务青年学生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活跃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广泛动员、突出重点。

要结合学院实际,突出特色,注重形式和内容创新,体现青年学生的特点和情趣,把握青年文化的最新动向,坚持主旋律,倡导多样性;要发动同学广泛参与,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力争使每一名学生都从中受益;要围绕活动主题,抓好重点活动,统一品牌,形成合力,巩固提升“体育之春”的影响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做好各类活动的工作规划,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各项活动的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校园宣传阵地和社会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网络等各种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效果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氛围,打造活动品牌,扩大影响。

(四)科学规划,善于总结。

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立足服务学生发展,严格执行相关活动规程和活动方案,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查漏补缺,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各项活动结束后,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进行书面总结,并将活动相关图片资料等报院团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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