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新闻
校内公告首页 > 校内公告 > 正文
公平正义与民生——民生检查实践路径的思考
更新时间:2009-10-22 00:00:00  |  供稿:教务处   |  点击次数:8173次

 

1021下午,我院特邀请甘肃省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陈新生在知行学术会堂作了题为《公平正义与民主》的学术报告。学院法律系主任卢永红主持报告会,310余名师生聆听了报告。

报告会上,陈新生检察官从中国的国情出发,讲述了中国司法制度的重大改革,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司法程序更加的程序化、人性化。同时指出中国的法律体系区别于欧美的法律体系,二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陈新生检察官围绕三个方面展开报告。第一,诉讼和实体的关系。在执法的过程中要做到程序得当,遵守适当原则,确保证据的真实、可靠、有效。第二,诉讼更应该注重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国家对诉讼参与过多,造成对被告人不利,因此在诉讼过程中要严格执法,用法律的准绳来保障被告人的权利。第三,法律具有滞后性,需要从实际出发,应对特殊性的群体。我国法律建设的过程中具有不完善、滞后的漏洞,需要道德来弥补,更需要法官明察秋毫,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陈新生检察官结合几十年的办案经验,给广大师生献上了一份知识大餐。报告理论中穿插案例,案例中体现理论,把理论知识和实际紧密的结合在一起。通过讲解为学生指明了如何把知识转化成工作能力,并在学习实践中真正做到司法的公平正义,用法律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报告在掌声中结束。

陈新生,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国家二级高级检察官。1983年任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刑检处副处长;1992年以来任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刑事检察处处长、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副厅级检察员、国家二级高级检察官、专职委员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60余篇,获各类奖励20多项。

                      

[1] [2]  下一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