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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9-27 15:38:55  |  供稿:纪委办公室  |  点击次数:12307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系(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节日气氛,现就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全体教职员工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纪律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学院相关规定;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从事有悖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活动;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使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参加各类“饭局酒局”;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行为和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自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严格监管,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强化纪律意识,不触“红线”、不踩“底线”,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带头反对歪风邪气,严以律己,做好表率。

三、严肃追责问责

学院党委将加强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明目张胆的顶风违纪行为和“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坚决实行“零容忍”高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将严肃问责。

举报电话:0931-7973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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