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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小区管理的通告
更新时间:2020-02-08 09:43:55  |  供稿:党委工作部  |  点击次数:11496次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居民小区疫情扩散途径,保障小区居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甘肃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居民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物业管理的居民小区由属地街道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无物业小区按照属地原则,由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志愿者组成专门队伍,落实封闭管理等防控措施。所有小区关闭不必要的进出通道,进出人员均须佩戴口罩,对不戴口罩进出人员提醒劝返。强行“闯岗、冲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二、严格核查登记小区来往人员、车辆。在小区进出通道设置24小时检查点,对来往人员、车辆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兰的小区居民逐人进行登记。小区应建立进出人员登记台账,详细记录人员信息、进出时间、出入原因等信息。快递、外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小区,由业主到小区大门外自取。

三、督促及时就医就诊。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异常症状,必须及时向街道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四、加强出租房管理。全面摸排小区内出租房状况,对所有出租房出租方、承租人登记造册。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房屋出租方应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了解、掌握和报告承租人员情况。如出租方疏于管理或隐瞒不报造成出租房屋发生疫情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五、暂停小区各类工程施工。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小区水电气暖管道改造等工程一律暂停施工。水电气暖等需要急修的,应报社区同意,并对施工维修人员测温和登记。

六、杜绝小区内人员聚集。关闭小区内篮球场、棋牌室等公共休闲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小区内开展聚集性活动,发现有聚集性活动的,要主动劝阻和举报。

七、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宣传疾病防控知识、相关法规政策、生活防疫常识,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引导小区居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本通告内容同样适用于村及各单位。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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