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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管理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9-01 12:36:00  |  点击次数:9236次

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管理严肃课堂教学纪律的通知

各系(部)及广大师生:

      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教师向学生传授知识与技能,培养优良品质和创新精神的主渠道、主阵地。为维持正常教学秩序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继承和弘扬学院优秀的教风、学风,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教学管理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管理、严肃课堂教学纪律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上课基本程序

      1.课前准备。教师课前要根据授课对象精心备课,认真填写《课程进度表》(多名教师担任同一课程,经研究后可制定统一的《课程进度表》,共同遵照执行),认真做好因材施教的准备,上课时须带讲稿、教案;课前至少应提前5分钟到教室,以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做好上课的各项准备工作。学生必须携带教材、文具等学习用品,在上课铃响前应进入教室就座完毕。

      2.上课。教师在正式上课时应承上启下地引入本次授课内容,并按教学大纲和课程进度表的要求精心组织教学内容、讲授新课。在讲授中要注意启发思维、传授方法、讲清重点、讲透难点,科学地使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学生要认真听讲,做好课堂笔记,积极参与教学互动。对教学内容有疑问时可举手示意,得到教师允许后进行提问,或待下课后向教师提问。

      3.下课。教师必须在下课铃响后方可宣布下课,学生在教师宣布下课后方可离开教室。教师应精选适度数量和适当难度的作业,留给学生在课后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及时批阅并返还学生。同时要遵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更多的指导与帮助,对本课程学有余力的学生应提出较高要求。

      二、严格遵守课堂教学规范

     (一)教师课堂教学规范

      1.教师进入教学楼和教室须着装得体,不得穿拖鞋、背心、短裤、吊带裙、超短裙或其他不庄重的服饰进入课堂。

      2.教师应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完成包括课堂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验、实习报告)及考试、成绩评定等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坚持做到“四不”,即不误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

      3.每次上课前,教师和学生要相互致礼。

      4.教师上课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严禁上课时接听电话、发短信、会客或随意离开教室。

      5.教师须科学安排全学期的教学工作。每堂课均须备有教案并使用指定教材。

      6.课堂教学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灵活运用各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做到目标明确,基本概念和知识点准确,重点突出,能有效突破难点;讲授内容应合理把握深度和广度,尊重学生的提问和发言,能有效引导和控制课堂讨论。不得发表与教学内容无关和错误的言论。

      7.教师应站立讲课(身体原因除外),教态自然大方;须用普通话教学,教学语言清楚流畅,生动文明。板书有条理,字迹清楚。

      8.教师要有课堂管理意识。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要及时处理。学生如有违反课堂纪律的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者,教师有权责令其退出教室,情节严重者,报学生所在系给予纪律处分。

      9.任课教师要负责对学生进行考勤,认真填写《课堂考勤册》,并及时向学生所在系反馈考勤结果。

      10.教师应将组织考试及监考作为教学重要环节,考前不得向学生透漏试题或进行考题辅导,监考期间不得接听电话、聊天、玩手机、吃东西、看书看报或擅自离岗。

      (二)学生课堂规范

      1.学生进入教学楼和教室须着装整洁、得体,不准穿拖鞋、超短裙或其他不庄重的服饰进入教室。

      2.学生每堂课需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做好上课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请假必须向任课教师出示班主任审核签字的请假条。

      3.学生上课前要向老师致礼,要遵守课堂纪律,服从教师的课堂管理。

      4.学生上课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上课期间不得接听电话、收发短信、会客,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5.学生上课要认真听课,不交头接耳,不吃东西,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要积极参与课堂讨论,积极提问或发言,配合教师搞好教学,认真完成教师布置的教学任务。

      三、严格教学纪律及教学检查

      1.教学督导和教学管理部门要依据学院教学工作整体安排,认真开展教学督导和常规教学检查工作,并积极督促做好督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2.各级领导干部、教学督导、教学管理干部听课应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听课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接听电话、发短信,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影响教师正常的教学活动。

      3.教师应足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擅自调课、停课、请人代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调课,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调课申请表》,并按相关审批手续办理。

      4.教师应配合学院做好期初、期中、期末及节假日前后教学检查工作。

      5. 各系须加强学生课堂考勤工作,每节课前5分钟必须考勤,班主任汇总考勤结果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所在系办公室,以便各系按照学院的学生管理规定及时处理。

      6.各系要正确对待教学督导和教学管理部门检查反馈的结果,认真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结果及时书面报送教务处。

      7. 教师、学生违反课堂教学纪律的,将依据《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及《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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