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制度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法律系教学档案管理规范(试行)
更新时间:2018-07-13 13:19:00  |  点击次数:3028次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成绩管理规定》、《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修订)》、《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实践教学工作规程》、《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专业实习工作条例(修订)》,为进一步明确教学档案检查的内容及标准,特制定本规范。

一、试卷检查内容

(一)命题

1. 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内容要求覆盖面广,题型要多样化,各类题型应确定比重。既要重视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也要注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命题要有科学性,以确保考试结果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

3. 每门考试课程须命AB两套试题,两套试题的类型、题量和难易程度要基本相当,题目的重复率不超过15%。命题时须同时拟出评分标准及标准答案或答案要点。

4. 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的平行课程,原则上使用相同的试卷进行考试。确有特殊原因需使用不同试题考试的,须经主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核同意。

5. 学院提倡多样化的考试形式,考试形式包括: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实际操作、课程论文等,具体形式由各系(部)参考授课教师的意见确定。

6. 试题形式应多样化,包括:选择题(包括单项、多项)、判断分析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材料分析题、案例分析等题型,一般不少于五种,同时既要有客观性试题,也要有主观性试题。

7. 命题教师将试题样卷(附电子版)在每学期第15周前交所在系(部)教学秘书,不得代交或转交,经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由教学秘书于第16周将试题样卷(附电子档)报教务处。凡未按照有关要求命制的试卷,各系(部)应要求命题教师重新命题。试卷未启封前属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试卷内容。

(二)制卷

1. 试卷及答题卡按照学院统一格式印制,考试结束后回收课程试卷及答题卡。

2. 试卷及答题卡必须注明学院、学年、学期、系别、专业、年级、科目等。

3. 试卷及答题卡统一采用A4纸张,左右上下边距均设为“2.5cm”。

4. 试题内容采用宋体小四号,不加粗。

5. 试卷页码用“第x页 共x页”格式。

6. 命题教师命题时注意试题之间应留有足够的答题空间,便于学生作答。附答题卡、需草稿纸,请在《试卷交接表》中注明。

专业课试卷样式如下: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2017-2018年度第一学期(宋体三号加粗居中)

法律系法学专业2016级《刑法》期末考试试卷 (A卷)(宋体四号加粗居中)

班级: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宋体小四号加粗居中)

题号

(宋体小四)

……

总分

阅卷人

签名

得分

(宋体小四)


(三)阅卷

1. 任课教师阅卷应以评分标准或答案要点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评分,不得随意更改答卷内容和成绩。

2. 各系(部)主任负责组织对本系(部)阅卷情况进行审核。

3. 试卷评阅一律用红色字迹笔。

4. 试卷评阅只给得分,不记扣除分,不打“√”和“×”,答对试题给出得分,不打记号,答错小题不给分,只在答案下面划出“ ”,答错或未答的试题,在题首给出“0”分,在未给出答案的空白处划“/”,表示已评阅。

5. 成绩记载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要求准确、清晰、工整。

6. 大题下含小题,每小题前要给出得分,大题前给出总分,总分要与小分合计一致。

7. 阅卷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分值汇总栏并签名。

8. 阅卷教师更改成绩时,须在更改处签名,卷面不应出现如“X+2”、“X-4”等的标记。

二、教师课堂手册检查内容

1. 教师在制定教学进度表时应注明节假日,尽量保持教学进度安排与实际教学进程同步。

2.“学期教学进度表”中“教学内容”的填写应以本课程的教学大纲为依据,写明章、节等主要内容以及举例(简写名称),字数一般不少于30字;“教学重点”填写时应以列举的方式明确写明该课程本周次的教学重点,字数一般不少于20字。

3. “使用教材及参考书”应按表格内容要求填写本课程所使用的教材,并至少填写2种以上(含2种)本课程的参考书。

4.“本学期总的教学目的与重点”应结合教学大纲填写,字数一般不少于80字。

5.“教师临时调课记录”不用填写任何内容。

6.“辅导计划”要求按辅导时间的先后顺序填写,填写时间时务必与校历、学期进度表保持一致。每学期的辅导计划不少于8次。

7.“作业布置计划”要求按作业布置时间的先后顺序填写,填写时间时务必与校历、学期进度表保持一致。每学期的作业布置不少于8次。

8. 学生成绩考核记录应反映平时课堂提问、作业、课堂笔记、考勤、平时测验、期中、期末考试、考核等内容。

9.“学生成绩登记表”中成绩栏的前5列空白处需要填写5次平时成绩(考试形式可以是随堂小考、作业、课堂提问及考勤等),此表中的“平时成绩”列实际指的是5次平时成绩的总评成绩。本门课程如果设置了实验教学,则“实验成绩”应当按实际情况填写成绩,如果本门课程没有设置实验教学,则“实验成绩”不填。具体样式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平时1

平时2

平时3

平时4

平时5

平时 成绩

期中 成绩

期末 成绩

实验 成绩

总评 成绩

备注

10.“学生成绩登记表”中的“成绩分析”涉及总评成绩的计算比例,该比例设置要求为:

1普通班期末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加权计算,原则上期末考试(查)成绩占70%,平时成绩(含期中考试、随堂小考、作业、课堂提问及考勤等)占30%

2实验班期末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加权计算,原则上期末考试(查)成绩占50%,平时成绩(含期中考试、随堂小考、作业、课堂提问及考勤等)占50%

11. 教师课堂手册中的成绩栏内不得随意涂改成绩,如有变动,由任课教师签名确认。

12. “本学期教学工作总结”栏填写内容应反映本门课程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以及学生对课程的学习状况、课堂纪律等,并子以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填写内容应不少于300字。

13. 教师课堂手册填写统一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禁止使用多色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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