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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 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15-07-16 10:14:00  |  点击次数:3288次

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

志愿及征集志愿实施办法


为确保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征集志愿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上填报志愿

(一)志愿设置

1.实施大平行志愿的本科一批(F段)、本科二批(H段)、本科三批(J段)和高职(专科)批(M段)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2.不实行大平行志愿的体育、艺术类各批次及特殊类型招生的批次或段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志愿和1个第二志愿,下同)。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3.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E段)设置1个志愿,6个专业选项及1个专业调剂选项。

4.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考生专项招生X段(以下简称精准扶贫专项)和面向革命老区专项招生Y段(以下简称革命老区专项)设置“1+1”顺序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5.直招士官生设置院校调剂,调剂范围仅限招收直招士官生的院校。

(二)填报安排

第一次填报: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

本科提前批(A段):特殊类及体育艺术类

(B段):贫困地区国家专项(部属及省外院校)

(C段):贫困地区国家专项(省属院校)

(D段):地方高校专项

(X段):精准扶贫专项

(Y段):革命老区专项

本科一批(E段):自主选拔招生(农村单独招生、自主选

                拔招生、艺术特长生)

           (F段):普通类及民族班

           (G段):其他类

本科二批(H段):普通类、民族班及体育艺术类

           (I段):其他类 (含中职生本科(二本以上院校)

                   批)

高职(专科)批(L段):直招士官生、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的残障生(不参加高考)及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部分需政审、面试等的专业参加第一次填报。志愿填报在本科二批后相应志愿栏内。

第二次填报:8月6日20:00至8月8日14:00。

本科三批(J段):普通类及民族班

(K段):其他类(含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批)

   高职(专科)批(M段):高职(专科)普通类、民族班及

 体育艺术类

                 (N段):高职(专科)批其他类(含中职生

  高职(专科)批)

二、网上征集志愿

(一)征集志愿的批次

除本科提前批(C段、D段)、本科一批(E段)、高职(专科)批(L段)等3个批次4个段以及精准扶贫专项(X段)和革命老区专项(Y段)不实行征集志愿外,其他批次其他段均实施征集志愿。

(二)征集志愿的次数及征集范围

本科提前批:A段(1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B段(1次):征集控制线下20分(含20分,

                           下同)以内的考生。  

本科一批:F段和G段(1次):征集控制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G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本科二批:H段和I段(2次):第一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次征集控制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I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本科三批:J段和K段(1次):参照线上未被录取和线下30分以内的考生。K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高职(专科)批:M段和N段(2次):参照分数线上(一次性划定参照分数线)未被录取的考生。N段征集后如生源不足,按规定适当降分。

体育艺术类(使用统考成绩)征集志愿:使用统考成绩的体育艺术类征集1次志愿。

1.体育类

(1)体育类本科一批:征集体育类本科一批线上(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下同)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5分(含5分)的考生;

(2)体育类本科二批:征集体育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10分(含10分)的考生;

(3)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征集体育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2.艺术类

(1)艺术类本科一批:征集艺术类本科一批线上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5分(含5分)的考生,其中广播电视编导和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征集线上未被录取和文化课线下5分(含5分)的考生;

(2)艺术类本科二批:征集艺术类本科二批线上未被录取和专业课线下10分(含10分)的考生,其中广播电视编导和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征集线上未被录取和文化课线下10分(含10分)的考生;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集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

中职生征集志愿:中职生参加对应批次征集志愿。

1.中职生本科(二本以上院校):与本科二批普通类两次征集同步进行。

2.中职生本科(三本院校):与本科三批普通类一次征集同步进行。

3.中职生高职(专科)批:与高职(专科)批普通类两次征集同步进行。

(三)征集志愿的设置及投档形式

1.征集志愿的设置

填报志愿实行大平行志愿的本科一批(F段)、本科二批(H段)、本科三批(J段)和高职(专科)批(M段)征集志愿时仍设置“A、B、C、D、E、F”6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填报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的本科提前批(A段、B段)、本科一批(G段)、本科二批(I段)、本科三批(K段)、高职(专科)批(N段)征集志愿时设置“1+1”顺序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体育、艺术类征集志愿设置为“1+1”顺序志愿。每个志愿院校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专业调剂选项。

2.征集志愿的投档模式

第一次征集志愿后,原填报志愿作废,第二次征集后第一次征集的志愿作废,录取程序将按最新征集的志愿投档。

本科一批(F段、G段)、本科二批(H段、I段)、本科三批(J段、K段)、高职(专科)批(M段、N段)征集志愿的投档模式与填报志愿投档模式相同,两类结束后同时征集,先投放普通类及民族班段征集志愿,再投放其他类段征集志愿。

(四)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

   征集批次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提前批次A段征集(不含体育艺术类) 7月8日20:00—7月9日8:00

提前批次B段征集 7月12日20:00—7月13日8:00

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二本以上院校) 7月16日20:00—7月17日8:00

本科一批F、G段征集 7月23日20:00—7月24日8:00

本科二批H、I段第一次征集

(含体育艺术类本科二批(三本院校)) 7月31日20:00—8月1日8:00

本科二批H、I段第二次征集

(不含体育艺术类) 8月3日20:00—8月4日8:00

本科三批J、K段征集 8月13日20:00—8月14日8:00

高职(专科)批M、N段第一次征集

(含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 8月20日20:00—8月21日8:00

高职(专科)批M、N段第二次征集

(不含体育艺术类) 8月24日20:00—8月25日8:00

(五)征集志愿的填报地点及网址

我省网上征集志愿对上网地点不作限制,考生可自行选择上网地点。征集志愿的网址与填报志愿的网址相同。

网址:www.gszs.cn 或www.gszs.edu.cn

三、特殊类考生网上填报志愿

特殊类考生均须按照省招办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一)体育艺术考生填报志愿

体育艺术考生填报志愿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22号)执行。

1.体育(文/理)类和艺术(文/理)类的考生既可填报体育艺术类院校及专业,也可填报普通类文理院校及专业;但同一批次内只能选定一类(三个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体育、艺术类志愿不能与普通文理类志愿交叉混报。

2.艺术类考生在填报使用统考成绩艺术类院校及专业志愿时,每个志愿同一院校只能选择同一专业方向进行填报,如考生在一个志愿中同一院校选择二个(含二个)以上专业方向填报,以第一专业方向为准。即艺术类考生在一个志愿中同一院校下只能选择美术、书法、唐卡、声乐、器乐、理论作曲、音乐表演(空中乘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等十个专业方向中的一个专业方向进行填报。

3.体育类考生填报体育类专业志愿时,不得跨类填报志愿,只能选择自己所考的专项类别填报志愿(田径类,篮球、排球、足球类和体操、武术类)。

4.参加全省艺术类统考的考生,即可以填报使用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及专业,也可以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5.只参加院校组织校考合格的艺术类考生只能填报相应校考合格的院校及专业。

(二)艺术特长生和自主招生

参加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及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考生,志愿填报在本科一批自主选拔招生(E段)。符合三类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只能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其中的一类志愿。

自主选拔、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省招办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总分、试点高校给予的优惠分值和试点高校第一次模拟投档线投档。

(三)高水平运动员

体育类考生中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条件的,录取时省招办按考生志愿投档。

(四)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录取。这类考生不得再填报普通高考志愿参加录取,如因考生填报志愿,造成重复录取不能进行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保送生

已被录取的保送生,其录取信息在省招办网站公布,同时省招办将有关数据上报教育部备案注册。此类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不得填报志愿。

四、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工作要求

(一)各级招生机构做好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征集志愿的宣传工作,协调好电力、电信、公安、宣传等部门的保障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备到位、宣传到位”。

(二)省招办购置相应的硬件设备,改进和完善志愿填报系统软件,培训各级招办有关工作人员等。

(三)省招办将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征集志愿的时间、操作流程等有关事项印在《201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指南》上,由各市(州)招办负责分发给每个考生,确保考生熟知填报流程及具体要求。

(四)录取时各高校(尤其是省内高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录取结果。

(五)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主页是我省网上填报志愿的唯一官方网站,考生可登录志愿填报系统按页面提示和要求进行志愿填报。省招办将在官方网页上及时公布考生的录取信息,使考生第一时间掌握自己的录取状态,以便参考填报征集志愿。

(六)征集志愿时,县(区)招办指定的填报点必须有专人值班,负责接待考生。填报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七)考生未按要求填报志愿造成的填报错误、漏报等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五、网上填报志愿和征集志愿的应急预案

(一)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征集志愿截止时间前,省招办网站若受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而无法登陆且在截止时间前无法恢复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向省招委会汇报同意后,适当延长填报时限,并在省内各媒体、各级招生办网站上及时公布信息。各级招生办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二)网上填报志愿和网上征集志愿截止时间前,部分市(州)或县(区)出现无法联网且在截止时间前无法恢复,受影响市(州)或县(区)招办应立即上报省招办,经同意后,可用传真件(盖公章)的形式报省招办。同时,市(州)招办做好备份工作。

(三)如遇其他突发事件,市(州)招办应立即上报省招办,视情况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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