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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请假管理的补充规定
更新时间:2020-07-16 08:27:40  |  点击次数:3290次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中层干部的组织观念和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请假程序,保证中层干部有效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学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现将中层干部请假管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请假报备的范围

学院全体中层干部。

二、请假审批程序

中层干部的请假内容包括事由、时间、外出期间工作安排等,填写《中层干部请假审批表》(见附件),请假手续审批完成后交人事处备案,假期期满及时到人事处销假;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需及时口头请假并于外出当日由本部门其他同志代办请假手续。

1.职能部门、教辅单位负责人请假,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学院党委书记审批;

2.各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请假,报学院党委书记审批;

3.各教学副职请假,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人事工作的院领导审批;

4.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中层副职请假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三、相关要求

1.原则上各系主任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职能部门、教辅单位中层正副职干部不能同时请假外出;

2.中层干部请假外出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请假期间妥善安排好本单位(部门)相关工作,保持通讯畅通;

3.中层干部要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制度,自觉维护良好的工作作风。

4.本规定内容与《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教职工请(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修订)》(西师知发〔201719号)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本规定未尽事宜继续按照《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教职工请(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附件《中层干部请假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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