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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秋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10-30 16:48:55  |  点击次数:3411次
 

各系(部、中心),各职能部门:

     根据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8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及《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甘肃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对我院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教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我院正式职工中已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学人员,岗前培训成绩合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二、申报程序

1.登录甘肃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网址:https://www.nwnu.edu.cn/Article.do?id=64194),了解操作规程。

2. 1030-112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提交个人信息。

3. 1030-118日,人事处接收申报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后自动生成)。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网上申报后自动生成)。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7.三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统一为蓝底,与上传至教师资格申请网中的电子照片为同一版)。

8.全日制普招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学校为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师范学院,且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可直接认定。应提供的材料为:全日制本科阶段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材教法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证明(上述材料需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才有效),以及上面1234567条规定的相应材料。

9.属教育部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院校和培养专业范围内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直接认定。应提供的材料为: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以及上面1234567条规定的相应材料。

四、其他要求

1.申请人员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注册并填写信息,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2.材料报送送至人事处2017办公室。联系人:尚宏利;联系电话:7970385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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